舞臺燈光的使用原則:
①顏色:依靠色紙、電腦調色等方式來滿足劇情的需要.
②分配:包括燈光的使用分配和射向舞臺的方向分配,主體必須與配角和背景與明顯不同(顏色)可亮度區別.
③強度(指燈光的亮度):必須有足夠的燈光,使觀眾能夠看到顏色、外表和細節.
④變化:依劇情需要,使燈光的顏色、亮度、運動進行變化.在舞臺燈光的具體使用過程中,在減少某一光源前,應做好增強下一光源的準備,除劇情的特殊需要外.盡是避免黑聲,以免影響演職人員的工作.